借款人向债务人讨债,其实是宁波要账公司无稽之谈,但也有人为了尽量弄到欠款,硬要走“捷径”,得不偿失。 外省须眉顾某为了尽可能地从债务人赵某那里讨债,伙同赵某在南宁实际抢劫。 克日,南宁市良庆区公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,区某和赵某犯抢劫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八个月,十一年七个月。
顾某和赵某其实是家乡人,之前,赵某曾向顾某借过两万多元,但到了约定还款日期,赵某表示自己没有钱还钱,只是有人在南宁欠自己几十万元,如果顾某违心地统一去催缴自己有人听了很高兴地允许了。
原来,赵先生曾是传销人员,在南宁被传销老总骗了几十万元。 出发前,赵先生又找到了“同舟共济”的广州要账公司故乡王先生和李先生,四人租了一辆车,行程5000多公里到达南宁。 在南宁展会上转了好几天,老赵找不到现在的邮购总经理,正处于一筹莫展的时候,有人做起了邮购总经理小韩,却是个有钱人,可以找女朋友。
经过几天的跟踪和踏破,住在良庆区小区的传销人员韩某变成了四个人的目的。 去年2月8日,顾某等人将单独走下楼梯的韩某胁迫到车上,在车上对其进行捆绑殴打。 不仅抢了韩某的手机和金戒指,还遏制韩某说出银行卡密码,要求其向亲戚朋友借钱。 剩下的四个人还用韩某给的钥匙,去她家搜值钱的东西。 拿到银行卡密码后,李先生到银行提取现金2万元,到黄首饰品店刷卡12万余元,将丢失的夹克转走。 第二天晚上8点左右,4人释放韩某后,找咖啡店分赃。 得到舒适的韩某马上向公安陷阱报警。 几天后,区某、赵某、王某全部被抓获,李某也在家人的劝说下向公安陷阱投案。
今年6月24日中午,良庆区公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 在审理过程中,4人不断辩称,自己是来讨债的,其实不是抢劫。 但是,在公诉陷阱和法官的质疑下,他山西要账公司们无法供给租客的信息和债务。 检察机关表示,4人在恐吓韩某后,没有确认债务信息,而是间接暴力抢劫财物。 有的一拿到钱就分赃,有的在黄色首饰店破例将银行卡兑现后分赃……各类迹象表明,4人的动作实际上并不是讨债动作。
克日,良庆区法院从事了此案的判决。 法院认为,顾某、赵某以占用犯罪科为目标,使用暴力、强制形式抢劫他人财物,构成数额较大、抢劫罪,判处顾某有期徒刑12年8个月,剥夺政事权利2年,处分金公民3万元。 赵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七个月,剥夺政事权利一年,处分金公民三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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